April 12, 2001

Medea


Written by Euripides
Translated by K. McLeish & F. Raphael
Directed by D. Warner
Presented by Queen's Theatre


九十分鐘,看著美蒂亞。丈夫移情別戀,她傷心嫉妒,而憤怒瘋狂,
最後用魔咒害死公主(她丈夫的新戀人)和國王,並親手血刃自己的
兩個小孩。她不聽朋友百般勸阻,即使知道她這麼做的後果和代價,
她還是不顧一切、執意而為。

她說:我別無選擇(What else can I do?)。

理性和非理性的界線何在?人又為什麼該理性行事?可不可能在某種
情境下,保持理性是非理性、甚至是不理性的?一個力求理性的人,
要如何跟非理性的人對話,甚至溝通?

種種疑問,引申出哲學裡一個有名的 U2 論證,用中文說就是「彼此
彼此」論證。論證設定的情境是:主張理性的小明要如何說服非理性
的小華放棄自己的主張,選擇理性做為處事的原則?

小明和小華都同意,理性和「目的及手段」有關。換言之,一個行為
如果是達成某一目的的最佳方法,那麼,選擇該行為就是合乎理性。
例如,我們希望保持身體健康。假設我們知道運動是維持健康的最好
方法,於是,我們開始運動,那麼,我們的行為就是「合理」的。

因此,當小明試圖說服小華以理性作為行動原則,他提出的理由可能
是:做一件事,我們都希望找到最好的方法來完成;要達成這個目的
使用理性是最好的方法,因此,我們行為處事都應該符合理性。

這個理由乍聽之下很有說服力,但仔細一想就會發現其實並非如此。
因為,小明預設了一點:如果有最好的方法,我們就應該選擇最好的
方法,來達成目的。然而,所謂「選擇最好的方法」就是按照理性來
行事,因此,小明的論證就變成:

前提:我們應該按照理性行事。亦即:選擇最好的方法做事;
前提:如果我們要按照理性行事,保持理性是最好的方法;
結論:所以,我們應該保持理性。

但如此一來,小明的理由就顯得大有問題。因為,他假定了自己想要
證明的是正確的。也就是說,小明的理由是:

我們應該理性,因為,我們應該理性。

這當然不成理由。因此,小明不能以「理性能幫我們找到最好的做事
手段」來支持他的主張。換言之,小明不能訴諸理性本身來證明我們
應該理性行事。因為,小華所以身為非理性者,就在於他不認為我們
必須選擇最好的方式做事,亦即他不以理性作為行動原則,而這其中
當然包括討論和溝通。

然而,問題是,除了理性之外,小明還能用什麼來「證明」或是支持
他的立場?他有沒有辦法不訴諸理性,說服小華接受以理性為行動的
法則?換言之,理性有沒有辦法證明自身存在的價值,甚至證明自己
是「合理」的法則?

更糟糕的是,小華問小明:你說我不應該做事不按排裡出牌,那你又
為什麼絕對要按照理性行事?這個時候,小明該怎麼回答?他不能說
因為那是做事最好的方式;根據前面的討論,這樣的說法等於沒說。
可是,如果不能訴諸理性,那可能的理由就只剩下那些「非理性」的
理由⋯⋯

這時候,小華對小明說:你說我做事不按牌理出牌是不理性的,可是
你自己呢?你做什麼事都巴著理性不放,這樣的作法難道就理性了?
你還不是跟我一樣(you too),彼此彼此⋯⋯

所以,我們為什麼要理性?

唔,問題不在於我們為什麼要理性,而在於理性「是什麼」,而我們
又要理性「做什麼」。

我們幾乎總是認為,只要透過理性,就能找到最好的方法,而且最好
的方法通常(如果不是「總是」的話)只有一個。因此,我們深信,
只要堅持理性,討論的雙方最後一定能夠找到彼此同意的結果。

也因此,理性同時具有「凝聚」「統一」的效果;換言之,理性是從
殊異「化約」成同一的過程和方法。只要還有分歧,就表示理性還要
更進一步,去尋找背後或是更深層的共識。

正由於我們認為理性擁有這種「合而為一」的功能,我們才希望透過
理性辯論,得到真正的理解,這裡所謂「真正的理解」至少蘊含大家
同意。因為如此,我們認為政治必須訴諸理性決策,才能達成共識,
找到適合眾人的最好的政治制度。

所以,理性是求同的方法,我們希望透過理性取得共識。

在這樣的理解下,理想的狀況便是:眾人原本意見紛雜,但經過理性
討論溝通,最後終於獲致共同的結論。大家一致同意:

What else can we do?

可是,這跟美蒂亞說的話不是一模一樣?而在我們眼中,美蒂亞卻是
理性的極致對反,她一點也不理性,而是瘋狂⋯⋯

理性不是求同(to unify);恰恰相反,理性是求異(to diversify)。

美蒂亞之所以瘋狂,之所以不理性,並不在於她「沒有」邏輯。她有
邏輯:丈夫就是他的世界;丈夫離她而去,等於世界因此毀滅;如果
世界毀滅,那麼任何事物也都會喪失意義,無論孩子或自己的生命。
因此唯有挽回丈夫,才能挽回一切。

美蒂亞當然有邏輯。她有目的,也有手段,她試圖按手段達成目的。
而這,不就是理性⋯⋯?因此,美蒂亞的瘋狂,並不在於她「沒有」
邏輯;她的不理性,在於

她找不到「另外的」邏輯,她找不到「what else I can do?」。

而美蒂亞的朋友、還有台下的我們所期望的,不就是希望她可以看見
這另外的邏輯,希望她可以看見其實就在眼前的「出路」?我們希望
她能發現 yes, there is something else I can do.。

理性給我們的,不是終點,而是起點。

透過理性,我們應該看得更多、更深、更細、更雜,而不是更少、更
簡單、更一致、更淺顯。

真理越辯越明,或許。而不是越辯越少。

可是,如果理性只會讓意見更多更雜,如果理性不能讓我們找到共同
的標準、看法,那我們又要理性幹嘛?

然而,其實,我們面對的,往往不是找不到「能」怎麼做,是找不到
「還能」怎麼做。往往是因為我們發現事情還有另外的作法和出路,
才讓我們的疑惑得以消除,讓我們得以從困死的情境當中掙脫出來。

理性,告訴我們 what else we can do。

理性,告訴我們 what else we can do。所以當我們處理眾人之事,就
知道傾聽、尋找更多的聲音意見,試著瞭解、協調和溝通,而非死命
想找最好的方法、最正確的制度,然後「全自動」⋯⋯

理性,告訴我們 what else we can do,因此以反省理性為職志的哲學
才會永遠找不到答案,只是不斷發現更多問題、更多詮釋。

瘋狂走不出自己;只有理性可以走出自己,同時走出瘋狂。

說道理總像老太婆的裹腳布,又臭又長。我想用個比喻作結。

每個人心中都有一面鏡子。透過鏡子,我們看到世界和自己的模樣。
當鏡子碎了,世界就破碎了。拿著自己完整的鏡子,去告訴一個鏡子
破了的人「你看,我鏡裡的世界一點也不破碎」根本毫無用處。在他
破碎的鏡子裡,你的完整還是一樣破碎⋯⋯

除非,你能讓他(或許,你也跟他一塊兒)把鏡子放下,開始用眼睛
去看:

what else I can do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