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 City Of two Romances
我喜歡言情小說,非常喜歡。那是近乎自虐似的喜歡,因為讀的時候
骨頭會痛。讀某些段落,我不會流淚、不會心疼,但骨頭會痛。偶爾
我必須擱下書本,讓疼痛稍緩,然後,繼續往下看。
就是這樣,沒個來由。
從瓊瑤到希代到禾林,我來者不拒。澎湖服役的時候,我先看完縣立
圖書館裡全部的翻譯文學;接著啃完每一本華語小說、散文、詩集;
最後,我讀完所有的言情小說。這總讓我下午獨自在泳池裡緩緩來回
前進的時候,心裡非常平靜。
不知道為什麼。
這樣的小說,是有「公式」的,而閱讀的樂趣便隨著量的增加,慢慢
產生質的變化。我從最初的推導公式,到後來欣賞作者如何根據千篇
一律的公式,變化出樣貌不同、情節各異的故事。撰寫言情小說其實
並不容易。困難的程度,跟解幾何證明不相上下。你有公式、你也有
結論,但是你的「輔助線」必須畫得漂亮。線畫對了,一切都能迎刃
而解;畫錯了,就只能團團轉,在迷宮裡走不出來。
所以,言情小說寫得能看不難,但是若要寫得「不落俗套」可就得有
真功夫才行。這就好像喬丹在歐拉朱萬、歐尼爾和皮朋面前硬要飛身
灌籃,不是跳得高、跳得遠就能搞定。
西方言情小說具有強烈的二元論色彩,明顯反映在情節「公式」上。
首先,男女主角碰面,兩人對彼此的第一印象都是:對方絕對不可能
成為我的戀人。所以如此,或許出於雙方身份地位的懸殊,或許因為
兩個人是在衝突對立的情境下,跟對方相識。因此在「理性」基礎上
認定彼此不可能發生關係。然而⋯⋯然而,感覺告訴他們的卻是完全
兩樣。因此,你往往會看到這樣的「自省」:雖然,她覺得他既粗魯
又目空一切,「但是」她必須承認他的出現就是會讓她的心,甚至她
整個人為之顛倒顫動。她就是強烈感受到他的吸引力。然而,她一定
會轉而「說服」自己,這一切不過只是感官慾望,她「還是」不可能
跟他在一起,「因為」他這個人既粗魯又目空一切⋯⋯
一部言情小說,其實就是男、女主角怎麼從「理性」相斥和「感性」
相吸開始,到感性「證明」理性的偏頗,到兩人終於正視感性的不可
質疑而在一起的故事。因此,男女主角到了某個點,一定會說出這樣
的話:「其實」我「早就」愛上她了。或是:我「確定」自己是愛上
她了。當然,這樣的故事略顯平淡,因此套上基本的起承轉合公式,
兩人中間一定會出現旁觀者看來一點也不可能造成誤會,但主角卻會
覺得是永遠難以彌補的誤會的誤會。
從厭惡到相愛、從身心對立到身心合一、從不可能到必然、從誤會到
冰釋,這就是西方言情小說裡的基本「二元」要素。此外,男女有別
的刻板印象,也是豐富(雖然大有問題)的調味料。
然而,我要講的,是城市。
言情小說跟城市有什麼關係?
我想說,說我和倫敦。
這半年來,我和倫敦之間的相處經歷,跟言情小說裡的情節簡直一模
一樣。從開始的看不對眼,到當中發生種種誤會,卻又情愫暗生,到
現在對這個城市的依戀越來越濃,只要多待一天,就更捨不得離開,
我想,我「必須」承認:
我「確實」是愛上倫敦了。
是什麼造就了城市?又是什麼能造就偉大的城市?我心中只浮現一個
答案:當你駐留越久,就越捨不得離開,你就可以確定,自己遇到的
就是城市,而且是一個偉大的城市。
城市,是讓你(跟你)發生羅曼史的所在。
A city is a place you have a romance with/in.
至於另一個羅曼史,是秘密。